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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保障监察决定书(贵州端鸿食品集团有限公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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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端鸿食品集团有限公司:

王彦华等人投诉你单位建设的贵州福满嘉(端鸿集团)办公楼装修工程拖欠农民工一案,我局依法立案办理。我局于2026年2月12日作出清人社监决字[2026]第3号《劳动保障监察决定书》,决定撤销清人社监理告字〔2024〕第123号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》、清人社监告字〔2024〕第123号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、清人社监理字〔2025〕第10号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》、清人社监罚字〔2025〕第10号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。因通过直接、电子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,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清人社监决字[2026]第3号《劳动保障监察决定书》(详见附件),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。

地址:清镇市百花路13号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联系电话:82520722   

附件:劳动保障监察决定书(清人社监决字[2026]第3号.pdf


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26年2月1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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