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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保障监察行决定书(湖北能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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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能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:

黄光铨投诉你单位拖欠工资一案,本局已依法立案调查。经调查,黄光铨于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8月15日,在你单承接的清镇市站街镇破岩村矿区复垦复绿项目做工,被你单位拖欠16500元工资。我局2025年12月24日作出的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(清人社监罚字〔2025〕第78号)及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送达存在瑕疵。我局作出劳动保障监察决定书(清人社监决字〔2026〕第 4 号),决定撤销已送达的2025年12月24日作出的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(清人社监罚字〔2025〕第78号)及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送达。

(地址:清镇市百花新城百花路13号 联系人:李跃祥、雷鸣 电话:0851—82520722)。因通过直接、邮寄、电子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该文书(详见附件),现特以公告方式送达。

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,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。

附件:劳动保障监察决定书(清人社监决字〔2026〕第4号).pdf


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26年2月1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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