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所在的位置: 首页 » 在线服务 » 便民利企服务 » 社会保障 » 社会保险
清镇市强监督筑防线“四强化”维护社保基金安全
  字号:[ ]  [关闭] 视力保护色:

一是强化组织领导,压实监管责任。人社局党委高度重视社保基金安全监管工作,统筹落实全市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,落实监管主体责任,安排部署基金监管工作,定期听取基金监管工作汇报,研究解决存在问题,形成“一把手负总责、分管领导负专责、相关部门负主责”的工作原则,确保基金监督工作责任明确,协同联动,形成一级抓一级、层层抓落实的整体合力。

二是强化制度建设,筑牢监管笼子。建立“四控”(组织机构控制、业务运行控制、基金财务控制和信息系统控制)和“一图”(业务风险控制流程图),规范社会保险基金业务及财务办理流程、财务管理行为,全方位多层次建立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机制,加强社保基金支付的过程管理。建立数据核查会商机制,充分利用司法、公安、民政、卫健等部门数据,定期开展数据核查比对,及时发现服刑人员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、死亡冒领社会保险待遇、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等问题,打击欺诈骗保、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,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“养老钱”“保命钱”。完善内部稽核机制,每月对业务定期稽核,督促相关科室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,对照“十五严禁”要求定期排查经办人员权限,对离岗人员权限及时清理。

三是强化学习教育,提升监管意识。定期组织社保业务经办人员、基金管理人员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、《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》、《贵州省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规程(试行)》等规定,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《以案说法》《错位的人生》《零容忍》等反面典型,以警示教、以案促治、以案育人,常思贪欲之害,常怀律己之心,不断强化廉洁意识,同时采取集体提醒约谈、以社保基金案件为教材等方式,深入开展基金法规政策教育,提高基金管理安全意识;组织经办科室、乡(镇、街道)社保工作人员、村(居)劳动保障协理员全面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,及时通报相关案件,以案为鉴,筑牢社保基金管理的坚固防线;对新入职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和谈心谈话,引导新入职人员一定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社保基金管理全过程,促使其增强法纪意识,筑牢基金安全风险防控意识。

四是强化监督检查,提升监管质效。对全市各乡(镇、街道)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,特别是对“生存认证”等业务进行重点检查,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,同时充分发挥“社管助手——死亡直报”功能作用,通过基层干部日常工作及时发现和上报死亡人员信息,减少违规领取待遇风险,确保社保政策落到实处、执行到位;开展进村入户实地调查,对因死亡、服刑等原因多领取待遇人员逐一走访核实,把社保基金监管工作做实做细;在每月养老待遇核发时及时对乡(镇、街道)上报的人员信息进行核查,核查内容包括是否丧失领取资格、是否已做相关业务处理、是否存在违规领取及追回情况,对未办理的及时督促业务经办人员尽快办理,从源头上堵住基金流失的风险。至目前,全市未发现截留、挪用或非法侵占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。
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

上一篇:
下一篇:

相关信息